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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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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辅修第二专业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点击率:

一、申报条件

我校2018级本科(不含专升本)在校学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申报,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作为辅修专业:

1.已修满主修专业第一学年规定课程学分;在第一学年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3.身体健康,热爱学习,对学习专业充满兴趣,并且能胜任同时修读两个专业的学习任务;

4.申报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不同属于一个专业类(除经贸学院各专业不能申报外,其他学院均可报名申请)。

二、毕业规定

1.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大二至大四的六个学期时间内,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2.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前提下,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要求的,方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3.学生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时间应与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的时间一致。在标准修业年限内未达到辅修专业证书颁发条件的,可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弹性修业年限内,申请主修专业延期进行毕业结论认定并延长修业年限,或申请放弃辅修第二专业学习资格,终止辅修第二专业学习进程。

4.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辅修专业证书须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辅修专业证书同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信息一样,均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平台备案,学生本人访问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平台可查询本人的辅修专业证书信息。辅修专业证书应与主修专业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同时出具方具备效力。

三、培养费用

辅修专业按照每学分100元收取培养费用,总学费为6900元,每年应交学费为2300元。

四、学习形式

所报专业学生人数超过20人,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授课时间安排以双休日和晚上为主;录取总人数限定为50人,若超过限定人数,根据报名学生学习成绩择优录取。

五、报名时间

7月5号报名截止(如有变动,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六、咨询老师

林老师:15069071298 报名咨询QQ群:78329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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