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管理学院 山东管理学院经贸学院首页
商界在线
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及启示
日期:2017-09-12 13:28:07 添加人: 点击率:

未来3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率与日本当前人口老龄化率差不多,且我国人口老龄化呈加速进行、规模更大的特征。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相关经验和做法,提前谋划、积极应对。

日本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以规划和法律、制度先行,及时根据形势变化,建立并不断完善养老、医疗、介护等社会保障制度,出台了老年人就业、育儿、老年住宅、支持企业参与养老事业等相关政策,形成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在相关政策引导下,企业、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养老事业,形成发展养老事业的合力。未来3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率与日本当前人口老龄化率差不多,且我国人口老龄化呈加速进行、规模更大的特征。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相关经验和做法,提前谋划、积极应对。

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日本出台了养老、医疗、老年人就业、育儿、老年房地产、支持企业参与养老事业等相关政策,形成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与此同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相关政策。

(一)规划战略和法律先行

日本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了相关规划战略,主要包括:1986年日本颁布的《长寿社会对策大纲》、1989年制定的黄金计划(老年人保健福祉推进十年战略)、1994年制定的新黄金计划(新老年人保健福祉推进十年战略)、1995年制定的《高龄社会对策大纲》,等等。不仅日本中央政府对养老事业发展有相关规划,每个地方政府也有相关的规划。

与此同时,制定相关法律,保障老年人权益。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日本已出台十余部关于养老护理服务的法律,包括1963年出台的《老人福祉法》、1982年出台的《老人保健法》、2000年出台的《护理保险法》,等等。与此同时,也出台了相关条例、法令。比如:日本对养老护理机构的设置、申办、营运和管理等建立了系统化和规范化评估体系。

(二)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日本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了包括“养老保险、劳动保险、医疗保险、介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满足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的护理需求,日本从2000年起开始实施介护保险制度,强制规定国民从40岁开始缴纳介护保险费,65岁以上需要护理的老人、40岁以上未满65岁因特定疾病而需要护理的居民,都可享受介护保险提供的照顾和护理。

日本为解决老年人的医疗问题,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老年医疗制度。1973年开始实施老年人免费医疗制度,但该项制度增加了政府负担。为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日本实施积极的医疗保障制度,注重老年疾病的预防,1982年实施《老人保健法》,年满40岁以上的国民都可免费享受疾病的预防诊断、检查等服务,70岁以上的老年人则可享受免费医疗。为了降低财政支出压力,2008年日本出台“高龄老年人医疗制度”,规定如果75岁以上老年人的年收入超过370万日元,需要个人承担30%的医疗费。为减轻日本医院床位紧张的压力,2014年日本实施“诊疗报酬”制度,对紧急出诊业绩较多的医疗机构增加报酬,并大幅削减医院重症患者的床位,推动医疗体制向“偶尔住院、基本在家接受医疗服务”的方向转型。

(三)出台鼓励老年人就业的政策

日本为减轻因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负担,出台鼓励老年人就业的相关政策。1971年日本颁布了《高年龄者等雇佣安定法》,给企业强制性地提供“导入继续雇佣制度”“提高退休年龄”“废除退休限定”三选一的措施。为确保60—70岁以下愿意就业的老年人能够再就业,2013年日本制定《继续雇佣制度》,规定企业有义务保证老年人就业、废除对招聘年龄的限制。为帮助老人寻找工作提供平台,日本在每一个城市都建立了“老年人才中心”,给老年人提供临时、短期就业机会。

(四)出台育儿相关支持政策

目前,日本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并存。日本为鼓励生育,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出台育儿的财政支持政策。日本对怀孕、产前检查、分娩、托儿、养育、小孩求学等都实施财政补助,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比如:2008年日本实施孕妇“大优惠”计划,每年拨出至少840亿日元补助怀孕妇女免费体检;并在每个新生命出生前,就一次补助34万日元分娩费。国家负担孩子上保育园和幼儿园50%以上的费用,孩子父母只须负担20%左右的费用。

二是实施育儿休假政策。1991年制定《育儿休业法》,规定女职员可获得产前六周、产后八周的休假,重返工作岗位可累计工龄。婴儿父亲也可休产假,雇主不得拒绝职员为养育婴儿的休假。

三是部分日本地方政府也出台财政政策鼓励生育、支持年轻人结婚等。海士町为吸引育儿家庭,对生育第一、二、三、四孩分别提供10万、20万、50万、100万日元的补助。东京都港区在政府提供生育补贴的基础上,追加18万日元的补助。另外,很多地方对新婚生活提供支持,比如:茨城县常陆太田市向新婚夫妇提供每月2万日元(为期3年)的住房补贴。

(五)力推小规模多功能社区的养老服务模式

近年来,日本力推小规模多功能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老人在家养老,小规模多功能服务站提供面向所有老年群体的日常护理、上门服务等各种服务。这种模式既有助于老年人维系原来的社会交往圈子,又有助于发挥社区提供所有服务的功能。为应对老年人的医疗需求问题,一方面,日本积极鼓励医疗机构办理介护机构,参与介护;另一方面,鼓励养老院与周边医院合作。由于医院与养老院的执业许可不同,日本的养老院一般只设置长期护理、康复训练和简单急救等医疗服务,治疗疾病则需要与周边医院合作。

(六)建立老年公租房体系

日本大力发展老年公租房,实现老有所居。对于房地产企业建设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集合住宅,政府征用后,租给老年人居住并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地方住宅供给公社出资建设老年人住宅,专供60岁以上的老年家庭使用,并以押金方式提供使用权。另外,日本还建立了收费较低的公立养老院。

(七)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主体参与老年事业

日本除了出台政策支持与老年人直接相关的医疗、养老、护理、住房等相关政策之外,还出台了鼓励企业、社会资本参与老年事业等相关政策。

一是积极鼓励企业举办养老机构,参与养老事业。日本为缓解公立养老院床位紧张的压力,鼓励企业建立私立或公益性养老院和护理机构,并实施土地、税收和政府金融机构给予的长期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为规范企业办私立养老院和护理机构的运作,政府建立行政许可制度。除此之外,为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年金计划,日本实施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企业可以在税前缴费、基金投资收入等环节免税等。

二是积极鼓励社会人员从事护理行业,并对护理行业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在日本,学护理专业有补助金。安倍政府提出了“护理人员零离职”目标,培育护理人员并确保其不离职。由于护理人员经常需要加夜班,工资水平较低,导致护理人员离职率高且较为紧缺。为缓解护理人员紧张的压力,日本对护理行业实施较为开放的政策,先后与菲律宾等签署协议,引进外籍护士。

三是鼓励大学设立护理人员培训专业和开展相关科研。日本一些大学设立了护理人员培训专业,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进行为期3年的学习。部分大学积极开展老年相关科研,应对人口老龄化。比如:日本顺天堂大学致力于老人护理和预防卧床不起的运动科学的相关研究,政府对此研究提供财政支持,鼓励开展研究。

对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借鉴与启示

未来3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率与日本当前人口老龄化率差不多,且我国人口老龄化呈加速进行、规模更大的特征。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相关经验和做法,提前谋划,积极应对。

(一)加强对老年事业的规划和顶层设计,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日本以规划战略和法律先行,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应借鉴日本经验,做好未来30年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规划和顶层设计,引导企业、社会主体、个人提前进入老年事业,加强能力建设。我国在规划老年事业时,应转变思路,既要做好应对策略,又要大力发展老年相关产业,不断吸引社会资源参与老年事业,形成养老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局面。

(二)综合施策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养老房地产、金融等政策短板

应对人口老龄化,涉及养老、医疗、老年人照顾、再就业、住宅等诸多领域。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出台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我国应借鉴日本相关经验,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建立和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目前,我国已出台了财政支出、税收、金融、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应对人口老龄化,但在养老房地产、金融以及鼓励社会主体、企业参与养老事业等领域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力度还不够大,今后应补齐这方面政策的短板,吸引更多的企业、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养老事业。

(三)实施更为积极的养老政策,及时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总的来看,日本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形势发展,及时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比如:为解决老年人医疗问题,出台老年人医疗免费制度,并针对免费医疗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革,40岁以上的国民免费享受疾病的预防诊断、检查等服务,实施“高龄老年人医疗制度”和推动“在家医疗”等政策。面对老年人照护问题,2000年开始建立介护保险制度。我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时,可借鉴日本相关经验,及时完善相关政策。今后重点应不断改革完善老年人的医疗制度,进一步放开生育政策并研究出台育儿的财政补贴政策,落实逐步延迟退休制度,在部分地方实施对40岁以上的居民健康检查和重大疾病预防诊断体检服务免费政策试点,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人照护制度。

(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社会主体、企业和个人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作用,形成发展养老事业的合力

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与参与。在养老事业领域,日本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社会主体、企业和个人的作用。比如:日本强化了市町村级政府的服务功能,而都道府县则主要负责对区域的养老服务事业的规划和管理养老机构、统筹医疗资源的平衡发展。日本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养老事业,在医疗器械、养老院建设运营等领域做了大量工作。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应借鉴日本相关经验,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社会主体、企业和个人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作用,形成合力。今后进一步明晰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在养老事业的职责划分,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出台相关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主体、企业参与养老事业。加快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养老事业。

 



Copyright © 2012 山东管理学院经贸学院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联系电话:0531-88617782         E-mail:jm7781@163.com
 点击访问:山东管理学院 山东管理学院经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