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20年5月—7月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课题申报类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或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专长确定题目。鼓励开展符合山东省教育发展需要和国家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型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为六种类型: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专项课题(重点、一般和自筹)、青年课题。其中,专项课题分为教育招生考试专项、高等教育英语教学专项、中学(含中职)英语阅读教学专项、教育装备及学校后勤管理专项。
二、立项分配原则和数量
(一)立项分配原则
课题立项重在突出问题,鼓励创新,旨在解决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兼顾研究者多元教育探索需求,本着质量优先原则,确定各类课题的立项数量。
(二)立项数量
本年度课题拟立项782项,其中:
1.重大招标课题12项。
2.重点课题60项。
3.一般课题100项。
4.自筹课题420项。
5.青年课题50项。其中,青年重点课题10项,青年一般课题20项,青年自筹课题20项。
6.专项课题140项
(1)教育招生考试专项25项。其中,重点资助15项,一般资助10项。
(2)高等教育英语教学专项50项。其中,一般资助30项(其中,本科高校10项,高职院校20项),经费自筹20项(其中,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各10项)。
(3)教育装备及学校后勤管理专项25项。其中,重点资助5项,一般资助20项。
三、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大招标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教科研)部门负责人,且能承担实质性研究。
2.青年专项申请人年龄为1985年5月31日后出生者,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申报。
3.2016年1月至今,凡是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做出撤项或终止实施的课题,其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题目拟定及相关要求
1.重大招标课题的题目须与《选题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添加副标题,且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2.重点课题的题目可与《选题指南》保持不变,也可自拟。
3.专项课题的题目应与《选题指南》保持不变。
4.其他类别课题,可自拟题目。
(三)其他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做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申报。
2.凡主持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者,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四、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具体名额要求如下:
我校限报15项。其中,专项课题总申报数量不超过6项,且各限报2项。
重大招标课题不在各限报名额之列。
五、课题经费资助说明
(一)重大招标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
(二)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三)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四)青年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青年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五)专项课题重点资助经费2-5万元(以《选题指南》标注为准),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六、申报方式
1、请拟申报的老师,根据申报类别,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3、4)和《活页》(附件5),并于2020年6月1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申请书》、《活页》(各一式5份)和《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份)报送至科研处26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其中,申请书和活页文档命名规则为申报者姓名+课题类别+申请书/活页,例如:张三+重点课题+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推荐评审的课题负责人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jky.sdedu.gov.cn/)在线申报。
3、科研处将于6月29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审核工作,申报教师还需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书》(需与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重大课题一式8份、其他课题一式6份)、《活页》一式4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定版申请书、活页(均为WORD文件格式,命名规则同上)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
(一)对流标的重大招标课题或《选题指南》中没有立项的重点课题视情况采取委托方式开展研究。
(二)重大招标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年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原则上1-3年内完成。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取消3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平台所填报内容,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纸质材料可由系统生成打印,也可按照附件4和附件5格式规范填写并打印。
七、联系方式
(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申报联系人及电话:狄老师、郑老师,(0531)55630337,55630236。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13371099154。
(二)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宇、王战友
联系电话:88617867
科研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