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9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19〕137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县区、市直部门和企业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政策落地,现就《意见》起草背景和过程、总体考虑、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24号)文件精神,起草了本《意见》。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大数据局征求了临沂市信息化协会、数字经济园区以及部分数字技术骨干企业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我市已出台的各类扶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数字经济发展实际,与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论证。
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省级政策。根据《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中的支持政策,涉及省级资金补助的,采用省支持政策。
二是充分利用现有市级政策。汇集梳理了我市已出台的各类扶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对数字企业、人才、创新等方面进行优先扶持、重点倾斜。
三是注重推动政策创新。立足我市数字产业相对薄弱的实际,提出了支持数字经济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技术示范应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创新性支持政策。
三、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等三个部分。
(一)目标任务。根据《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我市数字经济的具体目标。到2022年,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区,带动九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现各行业数字技术普及应用的格局,数字经济规模占全市GDP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提出了在做大做强数字产业、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提升高效数字农业、推动特色智慧服务等4个方面的重要任务。
(二)政策措施。分为加大要素供给、强化人才支撑、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市场主体、落实扶持政策等5个方面,共有支持政策20条35项。其中贯彻落实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涉及19项内容;汇集市委、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已出台的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涉及13项内容;新增的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涉及3项内容。
(三)组织实施
为确保各项政策顺利落地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协调、注重安全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等3条措施。《意见》配套了责任落实分工表,明确各方责任。
文章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