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创新精神的经济类专门人才,根据鲁管院发【2017】81号文件《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一)经贸学院成立2023年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
组长:杨成宝
成员:闫付美、黄效文、张凡、刘珍、孙含俏、陈蕾
(二)工作小组的职责:
1.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
2.审核转专业申请学生的资格;
3.组织面试;
4.最终录取人员的审核;
5.与职能部门信息的沟通与相关信息公布。
二、接收(院内外)转专业学生选拔方案:
按照《办法》文件中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执行。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条件(详见《办法》第二章);
2.只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不接收本科二年级学生。
3.入学第一学年成绩全部合格,有不合格课程的学生不得转入;
4.面试内容包括个人思想政治水平,道德修养,经济学常识,团队合作精神等。
5.录取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公布。
6.录取程序:最终确定转入的学生按照教务处的规定到学籍科办理转专业手续。
7.面试时间:由经贸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教学秘书通知学生。
三、基本程序
(一)信息公布
涉及经贸学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经贸学院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核:
按照《办法》规定,转专业报名、资格审查流程如下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课程成绩,并网上报名;
2.学生提交《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确认后,交至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3.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本学院公示;
4.二级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报学生申请转入学院。
(三)考核和接收
1.经贸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考核,确定拟接收名单,同时审核拟转入学生所需补修的课程,填写补修课程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并告知学生需补修的课程。
2. 经贸学院将学生转专业相关材料及汇总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转专业学生情况,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